| 机构设置 |
|
作者:无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19 【字体:小 大】 |
| 内设机构及职能: |
|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财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文稿,组织制定局机关各项制度;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有关审批事项及窗口办证;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罚款票据的监督管理;负责执法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更新;负责暂扣物品的登记、保管、发还工作。
(2)政工科: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宣教、综治、计生、扶贫、退(离)管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员年度考核、“双聘”和协管员管理工作;负责对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法规科: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相关证件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协助查处重大、疑难案件;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处罚案件;负责各类案卷整理、归档、保管工作的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案件受理信息指挥中心: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监控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负责队伍执法监督、纪律监督及工作实绩考核;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处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及案件受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及相关职能考核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中心和内部办公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信息采编和上报;负责案件受理、指挥、协调等。
(5)城东中队、城中中队、城西中队、浦西中队:负责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损害城市形象、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行使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内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燃气、公交、供(节)水违法行为以外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规划中队:负责行使辖区内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法人跨区违法行为以外的行政处罚权。
(7)工商环保中队:行使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室外)的行政处罚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