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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城管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决定对城管协管员实行等级评定,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协管员从事城管工作满一年的方可参与等级评定。
二、协管员等级评定分A、B、C、D四级;A、B、C、D各等级人数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协管员总数的20%、40%、30%、10%左右。被聘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或被评为区级以上综合性先进的协管员直接定为A级。
三、协管员等级评定标准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评定标准见附件)。
四、协管员等级评定一年一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等级评定由个人对照评定标准和实际表现自行申报,所在科队民主测评、推荐,最后由办党组研究决定。
五、等级评定结果与协管员年度基本工资挂钩,A、B、C、D四级月基本工资分别核定为1100元、900元、800元、600元。
六、协管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各项规章制度,尚不构成辞退,但受到办通报以上处分的,予以降级处理,具体降级档次视情节轻重由党组研究决定。
七、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城管协管员等级评定标准
A级协管员:
思想素质好,有敬业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责任性强,工作积极主动,业务能力强,能独立履行城管执法任务,独立办理城管执法案件,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群众公认度高。
B级协管员:
思想素质好,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业务能力强,能独立履行城管执法任务,合作办理城管执法案件,工作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较高。
C级协管员:
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业务能力较强,适应城管工作,能基本独立开展管理执法工作,工作实绩尚可。
D级协管员:
思想素质一般,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一般,基本适应城管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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